部门职能: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纪检、监督、审计及科研诚信建设等工作,具体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督、审计和科研诚信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和流程。
2、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开展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
3、受理处置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和申诉,调查处理问题线索和违法违纪案件。
4、履行“监督再监督”职责,开展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和重点监督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审计、巡视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6、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承办研究所科研道德与师德学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7、承办研究所纪委日常工作,完成研究所党政领导班子、上级纪检和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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