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社会上有些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册页等各种方式,盗用我所名称、标识为其产品或者服务项目做虚假广告宣传,不仅误导、欺骗了广大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严重侵犯了我所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
对此,我所郑重声明:
一、我所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科研事业单位,享有“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科院微生物所”等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商标专用权以及我所标识的著作权。
二、我所作为科研机构,不生产和经营任何具体产品,包括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所许可或授权,在其产品或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科院微生物所”等名称或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标识的行为,均属侵犯我所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我所将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