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条例,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可与微生物研究所综合处联系。电话:010-64807462,邮箱:office@im.ac.cn,传真:010-64807468。
一、概述
2019年,中科院微生物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 号)的要求,继续执行相关条例和规定,坚持在法规框架下推进各项工作,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各项工作统筹有序落实。2019年,微生物所按照已有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微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已经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根据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拓展拓深信息公开的内容维度,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微生物所根据《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结合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给各个处室都制作了网页,更加明确了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三)加强栏目特色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了外网科普栏目的建设,开辟了科普动态,科普瞬间等栏目,有效传播科学知识。进一步完善了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各个研究员的个人网页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使各项信息一目了然,突出重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通过微生物研究所内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8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含规章制度)166条,科研信息类421条,科研论文类257条,人才招聘类138条,所务公开类58条,毕业答辩类68条,学术报告类67条,其他类20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微生物所继续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
2019年12月,微生物所收到河北省公民陈某关于“蝙蝠蛾拟青霉与冬虫夏草是否为同一物质”的研究成果或结论的信息公开申请。
微生物所对其进行了回复,目前该事件正在处理中。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2019年及历年来我所公开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微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