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8 文章来源: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条例,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和建议,可与微生物研究所综合处联系。

    电话:010-64807462,邮箱:office@im.ac.cn,传真:010-64807468    

    一、概述   

   2018年,中科院微生物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科学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57 号)的要求,继续执行相关条例和规定,坚持在法规框架下推进各项工作,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2018年,微生物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微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微生物所根据《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更加明确了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更加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明确研究所监察审计责任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载体,构建公开渠道。在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微生物所自筹资金在研究所几大会议室配备了播放载体。2018年微生物所对研究所对外网站做了整体改版,使内容更新颖,结构更合理,重要信息更加突出。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微生物研究所内网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2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含规章制度)162条,科研信息类401条,科研论文类253条,人才招聘类126条,所务公开类33条,毕业答辩类75条,学术报告类47条,其他类19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微生物所继续履行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截止目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社会公众,2018年及历年来我所公开信息没有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微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微生物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目前存在科学性突出,通俗性不足的问题,我所最新的科研成果无法被普通社会公众所切实了解和消化。 

在改进措施方面,首先,微生物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更新,做好日常监测。其次,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突出重点栏目,加强信息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