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市场上出现以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提供的菌种鉴定报告为广告的保健品,夸大宣传和推广,现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微生物所”)郑重声明如下:
一、微生物所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使用“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科院微生物所”、“微生物所”、“北微所”等名称和标识及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保健食品的推广。
二、菌种鉴定报告仅限于送检样品菌种鉴定、防霉抑菌等实验证明之用,无法证明相关产品质量,更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三、经微生物所有关部门鉴别,市场上出现的“白藜芦醇”的菌种鉴定报告系伪造,微生物所菌种鉴定部门从未提供过“白藜芦醇”相关鉴定服务。
四、对于冒用微生物所名义及伪造菌种鉴定报告的行为,微生物所保留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如发现冒用微生物所或微生物所科研人员名义进行产品宣传和销售的行为,请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2018年6月11日